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你们上报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收悉。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的规定,经审查,周沁雅等15名人员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决定批准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批准名单如下: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周沁雅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叶珈懿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王 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全 政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何光娇 重庆顺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吴福腾 重庆孜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兰 莎 重庆展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陶倩倩 重庆渝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赵 倩 重庆五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刘 夕 重庆永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韩 盼 重庆同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李 佳 重庆华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游玉婷 重庆华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刘娇娇 重庆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唐一丹 重庆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特此批复。
附件:注册会计师汇总表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