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本人于2019年10月21日,参与由财政部税政司、会计司主办,中国财经报社承办的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参赛成绩96分。根据财办发〔2019〕81号文件,“答题成绩在95-100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会计人员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会计人员须以打印的成绩单作为折算学分的凭证”。随后本人进入继续教育系统后,发现并无相关上传路径,只有学历学位教育和学术成果上传路径。
问题:1、如何上传成绩单?
2、成绩单证件号部分以“*”号显示,显示信息不完整是否也作为上传凭证?
3、按照文件要求需以打印成绩为折算学分凭证,是否可以将成绩单以图片形式上传?
相关回答: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的通知》(财办发【2019】81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的通知》(渝财办税【2019】4号)规定,这次竞赛成绩可作为会计人员减免当年继续教育学分的的凭证。为了提高办理这次抵免继续教育学分的工作效率,我们拟参照2018年《会计法》修改问卷调查抵免继续教育学分的方式来办理这次抵免,即由市财政局根据参赛人员的成绩数据,在系统中统一集中办理学分抵免登记。目前,我们正在请示财政部,要求将参赛人员的成绩下传到各省市,由各省市财政部门在系统内统一办理相关抵免登记。
请你暂时不要在网上申请办理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参赛成绩抵免继续教育学分事项,因为财政部下传我市参赛人员成绩后,我们会统一集中办理抵免登记。如果我们的请示不成功,具体办理事项我们也会另行通知
如所回答问题还有不清楚之处,请直接电话咨询我局会计处。
联系人:周金燕咨询电话:(023)67575523
【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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